7月3日晚上10点左右,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:新城控股,601155.SH)发布公告称,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,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,公司选举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。随后,王振华持有的新城控股集团在香港上市的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(简称新城发展控股,01030.HK)、新城悦物业股份服务有限公司(简称:新城悦,01755.HK)也发布类似公告。
同时,据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7月3日晚间发布消息:57岁的江苏人"王某某",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《商业观察》(www.zgsygc.com.cn)注意到,警方所指的”王某某”被多家媒体指证为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振华.
虽然警方没有公布“王某某”就是王振华,但无法阻止外界对于新城控股产生诸多质疑。
后期将引发信用危机
7月4日A股一开盘,新城控股股价开盘就呈现一字跌停,买卖盘排队卖出超过300万手,按照股票市场惯例,这样的态势,远非一个跌停板就能够止住下跌的态势。
另外,王振华拥有的港股两家上市公司之一新城发展控股股价出现暴跌,一度大跌超过25%,截至收盘,股价跌幅23.86%,市值蒸发约130亿元。另一家港股上市公司新城悦跌幅也高达23.72%。7月3日下午,新城控股官网一度瘫痪无法打开。
业内人士表示,新城眼下的局面,更换董事长应该只是第一步,但远不足以解决即将爆发的银行抽贷、金融机构追债等资金链断裂危机。
2018年以来,新城控股仍在激进扩张,新城控股财务数据显示,2018 年末,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3303亿元,比上年增加 79.98%;负债总额为 2794亿元,比上年增加 77.32%。其中,流动负债比上年增加 72.82%;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增加 99.00%。
资产负债率亦在不断高企,最近三年以及2019年一季末,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.54%、84.14%、85.84%和 88.51%。
一般来说,企业高管的行为是银行非常重视的信用因素,民生银行研究员告诉《商业观察》(www.zgsygc.com.cn),目前抽贷大概率是假消息,但是新城控股后面很难从银行拿到贷款,这将极大地影响其资金状况。新城控股目前的资产负债率,很容易引发出一系列的危机。
不止于此,新城控股一直是通过商业和地产双轮驱动,以“吾悦广场”综合体的模式与地方政府谈判购地,获取比同行更低成本的土地,并通过住宅快速开发回款,进而实现现金流为正。民生银行研究员分析,王振华被刑拘一事将给新城控股未来拿地带来困难,拿地成本将大大增加,甚至严重到很难拿到地。另外,猥亵事件还可能引发新城公司的人才危机。
截至发稿,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案在微博话题上已经有6.2亿的阅读量,猥亵事件给整个新城控股的品牌带来巨大的伤害。按照原有计划,新城控股今年的销售目标是2700亿元。如今看来,完成目标将难上加难。
突如其来的“黑天鹅”加快了新城控股的领头人的新老更替,而对于在新城控股至暗时刻临危受命的新董事长王晓松来说,如何重塑品牌形象、巩固现金流、化解三四线库存问题、解决销售等问题,都将成为这位年轻掌门眼下的亟待解决的问题。对此,《商业观察》(www.zgsygc.com.cn)将持续关注。
曾被区纪委调查
根据企查查信息,王振华担任54家公司的法人代表,控股企业达42家。
王振华于1993年创办了武进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,即“新城控股系”的前身。其官网介绍新城控股连续十年位列中国房地产行业前20强,目前总资产超人民币2900亿元,截止发稿前市值达969亿人民币。2018年,新城控股全年实现销售金额约2210.98亿元人民币,跻身千亿房企TOP8。截至2019年前5月,其销售额约929亿元人民币。
除新城控股外,王振华手中还有港股上市公司新城悦、新城发展控股。此外,王振华还曾控制江苏新城B股,江苏新城B股目前已退市。
2018年胡润百富榜显示,王振华父子身价达到230亿元人民币,排在第133位。2018年的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中,王振华以17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值位列第108位。新城控股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,王振华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00万元人民币。
公开资料显示,王振华荣誉成就和社会职务颇多,现任上海市政协委员、中华全国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副会长、上海市工商联(总商会)副会长。于2010年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称号,曾是江苏省人大代表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不是王振华第一次“出事”。
据新京报报道,2016年1月11日,常州市武进区区委副书记凌光耀、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吴小琴,均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,王振华被调查或涉常州官场风波。半月之后,王振华被结束调查,回到公司。
2016年1月23日,新城控股公告,公司从有关方面获悉,王振华因个人原因,正在接受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。
延伸:
律师:当事人或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
据新民晚报报道,王振华的犯罪行为发生于6月29日,地点为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级酒店。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,母亲即来沪报警,王振华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。目前女童已验伤情,阴道有撕裂伤,构成轻伤。
被猥亵女童由周某拐骗至酒店,目前已到案。据新民晚报报道,周某是两个女孩的母亲的朋友。据周某供述,事发当天,她带两个女孩入住酒店,一个9岁,一个12岁。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,从江苏带至上海。事后周某从王振华处得到酬劳1万元。
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告诉《商业观察》(www.zgsygc.com.cn),若消息属实,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罪,或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李松称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猥亵儿童的,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如果王振华猥亵儿童罪成立,就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,依法律“上限”处罚。
7月3日晚,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对此事连发三问: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?“输送”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?当事人有无性侵女童前科?守卫儿童权益安全,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,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!
李松也表示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无论你为国家做了什么样的贡献,还是创造了什么样的成绩,只要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记者 / 故小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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